1953年原宿迁人民教育馆正式更名为宿迁县文化馆,文物作为古物由文馆图书室收藏并保管。
1981年图书馆和文化馆分立,文物和图书一并归属图书馆。
1986年撤县建市,宿迁县图书馆改宿迁市图书馆,文物工作仍由宿迁市图书馆代管。
1995年12月博物馆与图书馆分立,博物馆单独建制,办公地点设在极乐律院,编制10人。收藏的文物全部移交给博物馆,自此博物馆独立行使职能。
1996年10月地级宿迁市成立,原宿迁市撤销,博物馆整体归属宿城区,地级宿迁市设立改为宿城区博物馆。
博物馆占地约为7000平方米,建筑面积约1.5万平方米,仿汉式建筑,共分四层。主展厅面积2500平方米,陈展主题为“宿迁文明发展史”。
馆藏文物近3000件(组),其中一级文物9件(组),二级文物31件(组),三级文物111件(组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