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观须知
一、 开放时间:
本馆免费对外开放
开馆时间:周二-周五9:00-17:00(16:00后停止入馆)
每周一闭馆(节假日除外)
夜间延长开放
每周末(周六、周日)、法定节假日、暑假期间(暑假的周一、周五除外)延长开放
开放时间:9:00-21:00(20:00后停止入馆)
二、 免费参观规定:
1、 基本陈列展览免费向公众开放,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特别展览需购票参观;
2、参观预约方式:
宁波博物院微信公众号回复“预约”获取线上参观预约二维码;
点击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“参观预约”→“入馆预约”;
三、特别展览下列人员凭以下有效证件免费领票参观:
1、 70周岁(含)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或身份证;
2、 离休干部、劳动模范凭相关证件;
3、 现役军人(含武警)、伤残军人凭相关证件;
4、 30年以上教龄教师凭三十年教龄荣誉证;
5、 未成年人(18周岁以下)凭相关证件或学校集体组织;
6、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;
7、 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、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的家庭成员;
8、 业余文保员、全社会志愿者凭相关证件;
四、特别展览下列人员凭以下有效证件享受优惠购票参观:
1、60周岁以上69周岁以下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或身份证;
2、教师凭教师证;
3、大学生(不含成人教育、研究生及以上)凭学生证;
4、相关社会团体提前预约并经宁波博物馆同意的集体参观;
五、相关说明:
1、 离休干部、70周岁以上老年人、现役军人(含武警)、劳动模范及伤残军人、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可绿色通道入场参观;
2、 陈列讲解、语音导览租用等服务需另行收费;
3、 遇有重大活动,请服从院方临时安排;
4、本规定宁波博物院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服务温馨提示
1、进馆参观实行免费存包制度,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。
2、参观车辆在停车场指定位置有序停放,请勿在禁停区停放。
3、博物馆服务性收费项目:
●陈列讲解。
●语音导览租用。
●纪念品及图书销售。
●餐饮服务。
观众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性消费。
4、有特殊服务需求的参观者,请与服务中心联系。
5、宁波博物馆母婴室设在一层艺术品商店西侧
6、服务电话
观众咨询服务:(0574)82815588
观众投诉: (0574)82815521
参 观 须 知
1、请按规定预约参观。
2、行动不便、身体有潜在疾病的观众需有人陪同方可入馆参观。
3、衣冠不整、举止不雅者谢绝入馆。
4、饮料、食品、生物、易燃易爆危险品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谢绝携带入馆。
5、请自觉配合安检,遵守馆内相关规定,接受工作人员管理。
6、馆内部分场所地面光滑、部分展区亮度较低,请注意安全。
7、通行扶梯、通道、走廊、水景边缘等处时,请注意人身和携物安全。
8、展厅内请勿触摸裸露展品,请勿追跑、打闹、喧哗、使用手机。
9、展厅文物摄影(像)请勿使用三角架和闪光灯。
10、文明参观,请勿攀爬建筑,勿随意投掷、丢弃杂物。